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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系与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与城市学院达成“5+1”模式共识,召开了09级家长会

环境艺术工程学院 [2013/05/14]
 

        在学校继续教育处丛主任的联系下,环境艺术工程系陈鑫主任、室内设计专业负责人裴元生副教授5月10日下午前往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与城市学院,与该院教学卯副院长、专业负责人张琦教授就专科与本科衔接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,为我系09级学生的进一步深造奠定了基础,双方就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达成高度一致。

   5月17日下午13:20,环境艺术工程系陈鑫主任在学院报告厅西厅召开了09级部分家长与学生的座谈会,陈鑫主任给各位家长介绍了环境艺术工程系的专业情况、师资队伍、实训条件以及最近三个月的专业安排,对与苏大金螳螂建筑与城市学院对接的情况也做了介绍。对于家长关注的本科段的学历、学位和专业学习情况也做了细致的交流。

  下午14:20,09级学生家长也一并出席了继续教育处主办的“2013年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与城市学院自考助学说明会”,从主任对于专科起点的“专接本”、“专升本”、“专转本”、自学助考本科都做了细致的介绍和说明,苏大金螳螂建筑与城市学院卯院长就学制、课程等方面已经学院的情况作了介绍。叶敏副校长对学生提出了教学管理和本科段应该注意的事项。

附件:在本科段学习课程介绍♦标志是学位课程。

(学位授予要求
完成参加本科或本科段学习的学生,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,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其中:
1.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(含70分)以上者。
2.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(含70分)以上者。
3.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75分(含75分)以上者。
具体授予办法,按2010年1月发布的《苏州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修订稿)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)

 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 作者:   浏览次数: 21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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